最近我才知道台中市政府有個好康
也就是
停車月票
也就是在路邊停車的人可以選擇買月票
不用繳一張張的停車費單子
這對於沒有自己的停車位的人來說
的確滿好的
而且台中縣市合併
所以原本台中縣的人也可以用(這點我是聽說 市府頁沒寫)
但月票有分兩種 摩托車就沒分
指定區段票
一、售價:小型車每張每月新臺幣陸佰元。
二、購買資格:限地址為本市收費路段二側之住戶(地址含巷、弄者均不屬之)。
三、檢附證件:
1.行車執照
2.建物所有權狀(謄本),或民國60年12月20日建築法修正前之下列證明文件之一:
(1)戶口遷入證明
(2)完納稅捐證明
(3)繳納自來水費或電費證明
3.如行車執照與前述建物證明文件非屬同一人,須另加附建物所有人同意書。
非指定區段票
(一)售價:小型車每張每月新臺幣壹仟貳佰元。
(二)購買資格:不限,憑行車執照得以辦理。
(三)停車範圍:限停放本市路邊停車場。不適用累進、差別費率收費路段或路外(立體)停車場。
車主除可至本府第二辦公大樓(自由路2段53號1樓)暨市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(臺中市中港路2段89號1樓B棟)購買外,亦可利用傳真方式(04-22246239,於每月25日前)或利用網際網路方式(http://tcparking.taichung.gov.tw)預訂停車月票,並可選擇至大誠立體停車場及府後地下停車場等場作為取票地點。
反正對於不太方便停車的台中市民
應該是很棒的好康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