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這《許三觀賣血記》會一開始覺得很荒妙可笑。作者會重複一些段落,營造出外人閒言言語的芬圍,或者是許玉蘭還是許三觀碎碎念的時刻。許三觀賣血記」書中幾次的賣血,都代表著不同的意義,而每次捐血前拼命喝的很多水、捐完血後的『一盤豬肝、二兩黃酒、黃酒給我溫一溫』的儀式,更是點睛般的貫穿全書。捐血為自己娶妻、為兒子、為家庭、為生病的兒子,最後想為自己捐一次血,而被嘲笑:『這麼老還來捐血,你的血誰要』,因此大哭,只因無法以自己賣血的錢來吃一盤炒豬肝和二兩黃酒,最終兒子出錢請許三觀吃炒豬肝和喝黃酒做結,兒子一樂說:『爹、你別在這裡哭了,你想吃炒豬肝、你想喝黃酒、我給你錢,你就是別在這裡哭了。』許玉蘭說:『許三觀,我們走,我們去吃炒豬肝,去喝黃酒,我們現在有的是錢。』

 

因為賣血所以許三觀才能娶到許玉蘭。原本的家庭算美滿,因為許三觀疼老婆、小孩。小孩有三個,一樂、二樂、三樂,許三觀原本跟一樂最親密。知道一樂非親生兒子後,於是許三觀耍起任性。許玉蘭說「許三觀,,家裡沒有米了,只夠晚上吃一頓,這是糧票,這是錢,這是米袋,你去糧店把米買回來。」許三觀卻回答:「我不能去買米,我現在什麼都不做了,我一回家就要享受,你知道什麼叫享受嗎?就是這樣,躺在藤榻裡,兩隻腳架在凳子上,你知道我為什麼要享受嗎?就是為了罰你,你犯了生活錯誤,你背著我和那個王八蛋何小勇睡覺了,還睡出個一樂來,這麼一想我氣又上來了,你還想讓我去買米?你做夢去吧!」許三觀明明最喜歡一樂,現在他卻努力不甩一樂。一樂替三樂出頭,卻傷了人,賠不出醫藥費。全家的簡陋傢具都被抄家了,許三觀要何小勇出錢,卻沒有回應。看看家徒四壁,許三觀只得去賣血還醫藥費。這一段非常好笑,一個家是很難分的這樣一半,這是我用的,這才是你用的。感情上也是這樣,可以就這麼一刀兩斷的切個清楚,一樂不是我兒子,於是那以前的情感就不見了。

又一回,家裡實在窮得沒東西吃了,,他又一次去賣血。「這苦日子什麼時候才能完?小崽子們苦得都忘記什麼是甜,吃了甜的都想不起來這就是糖!」「我們一家五口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,我現在除了身上的血,別的什麼都沒有了...」晚上準備帶全家出去飯館晚餐,但是前面那情感卻被理智來搗亂了。許三觀不帶一樂去吃麵。一樂這樣對許三觀說「爹,你能不能把我當一回親生兒子,讓我也吃一碗麵條?」許三觀搖搖頭說:「一樂,平日裡我一點也沒有虧待你,二樂、三樂吃什麼,你也能吃什麼,今天這錢是我賣血掙來的,這錢來得不容易。這錢是我拿命去換來的。我賣了血讓你去吃麵條,就太便宜那個王八蛋何小勇了。」然後,一樂吃了紅薯,還是想吃麵。裡裡外外鬧了一場後,還是吃不著,傷心的離家出走,許三觀找著他了,他背起了一樂,邊走邊罵。「你這個小崽子,小王八蛋,小混蛋,我總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氣死,你他媽的想走就走,還見了人就說,全城的人都以為我欺負你了,都以為我這個後爹,天天揍你,天天罵你,我養了你十一年,到頭來我才是個後爹,那個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錢都沒出,反倒是你的親爹,誰倒楣也不如我倒楣,下輩子你做我的後爹吧。你等著吧,到了下輩子,我要把你折騰得死去活來....」結果一樂看到了勝利飯店明亮的燈光,他小心翼翼地問許三觀,「爹,你是不是要帶我去吃麵條?」許三觀說「是的」。

 

何小勇出了車禍,需要兒子喊魂。於是原本都不承認一樂是兒子的何小勇一家人,最後不得不去找一樂幫忙。只是一樂哭,只是為了想要有個親爹,而非被人推來推去的小孩。但我覺得一樂還滿小聰明的。就像為了幫三樂,他懂得怎樣藉機而非硬幹架。這次文化大革命,家家都得開批鬥大會,一樂第一愛是毛主席,第二愛就是許三觀。這下誰還能說一樂不是許三觀的孩子。只是每每看到文化大革命這樣混亂的場面,就會覺得現在的自己好幸福。如果連親人都要互相批鬥,這個國家真的是算國家嗎?

 

許三觀為了一樂的病,這樣不停的賣血。其實很感動,真的血緣不重要,重要是愛。把老命都不要,就為了湊一樂的醫藥費。之後這樣的許三觀,終於不用在為小孩而掙那錢,於是他要為自己賣血一次,卻失敗。這樣有點傻的許三觀,忽略到為自己賣血,何必呢?現在他過的這樣好,何苦賣血勞累身體,說不定還此喪命。這些過去,就當回憶吧!看這部小說,就覺得下階層的人,很辛苦,這個苦跟讀台灣小說的苦是不一樣的。大陸人都滿會鋌而走險,從事較危險的工作,不過這也是因為政府導致他們不得不這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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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木子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